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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05〕169號-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問題的批復
文章編輯:易凱慶       發(fā)布日期:2005年02月24日      訪問量:1923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5〕169號 發(fā)布日期:2005-02-24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項留抵稅額能否抵減查補稅款有關問題的請示》(桂國稅發(fā)[2004]269號)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拖欠納稅檢查應補繳的增值稅稅款,如果納稅人有進項留抵稅額,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12號)的規(guī)定,用增值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

二、為確保稅務機關和國庫入庫數(shù)字對賬一致,抵減的查補稅款不能作為稽查已入庫稅款統(tǒng)計??己瞬檠a稅款入庫率時,可將計算公式調(diào)整為:

查補稅款入庫率=(實際繳納入庫的查補稅款+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實際抵減的查補稅款欠稅)/應繳納入庫的查補稅款×100%

其中,“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實際抵減的查補稅款欠稅”反映考核期內(nèi)實際抵減的查補稅款欠稅。

特此批復。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fā)〔2004〕112號     2004-08-30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了加強增值稅管理,及時追繳欠稅,解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問題,現(xiàn)將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而產(chǎn)生期末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

二、納稅人發(fā)生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時,按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一)增值稅欠稅稅額大于期末留抵稅額,按期末留抵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二)若增值稅欠稅稅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按增值稅欠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三、為了滿足納稅人用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的需要,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fā)〔2003〕53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相關欄次的填報口徑作如下調(diào)整:

(一)第13項“上期留抵稅額”欄數(shù)據(jù),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留抵稅額”減去抵減欠稅額后的余額數(shù),該數(shù)據(jù)應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方月初余額一致。

(二)第25項“期初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shù))”欄數(shù)據(jù),為納稅人前一申報期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shù))”減去抵減欠稅額后的余額數(shù)。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有關處理事項的通知 

國稅函〔2004〕1197號     2004-10-29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12號)規(guī)定,現(xiàn)將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欠稅的有關處理事項明確如下:

一、關于稅務文書的填開

當納稅人既有增值稅留抵稅額,又欠繳增值稅而需要抵減的,應由縣(含)以上稅務機關填開《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式樣見附件)一式兩份,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各一份。

二、關于抵減金額的確定

抵減欠繳稅款時,應按欠稅發(fā)生時間逐筆抵扣,先發(fā)生的先抵。抵繳的欠稅包含呆賬稅金及欠稅滯納金。確定實際抵減金額時,按填開《通知書》的日期作為截止期,計算欠繳稅款的應繳未繳滯納金金額,應繳未繳滯納金余額加欠稅余額為欠繳總額。若欠繳總額大于期末留抵稅額,實際抵減金額應等于期末留抵稅額,并按配比方法計算抵減的欠稅和滯納金;若欠繳總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實際抵減金額應等于欠繳總額。

三、關于稅收會計賬務處理

稅收會計根據(jù)《通知書》載明的實際抵減金額作抵減業(yè)務的賬務處理。即先根據(jù)實際抵減的2001年5月1日之前發(fā)生的欠稅以及抵減的應繳未繳滯納金,借記“待征”類科目,貸記“應征”類科目;再根據(jù)實際抵減的增值稅欠稅和滯納金,借記“應征稅收——增值稅”科目,貸記“待征稅收——××戶——增值稅”科目。附件: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通知書

        稅 字(?。┑凇√枴?/p>

你單位至 年 月 日止,增值稅欠繳稅額為 元,應繳滯納金為 元,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為 元。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12號)規(guī)定,現(xiàn)將你單位增值稅留抵稅額 元抵減欠繳稅額 元,抵減滯納金 元。尚余增值稅留抵稅額/欠繳稅額 元。 

請你單位據(jù)此通知對相關會計賬務進行調(diào)整?!?/p>

                     ××國家稅務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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